恋爱中借给对方钱,可以让其退还吗?
文章分类: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:2021-01-14 阅读: 29202
案 例
赵敏和张无忌自学生时代一见钟情,恋爱期间赵敏对张无忌说她叔叔李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,急需用钱。张无忌正在追求赵敏期间,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表态说,自己手上有五万元闲钱,可以先给赵敏的叔叔周转一下,赵敏一听很开心,就打电话给她叔叔要了账号,让张无忌从自己的银行卡里汇了5万元过去,几个月后,双方因琐事分手,张无忌向赵敏索要借给其叔叔的5万元,赵敏说这不关她的事,让他去直接找其叔叔李某要钱。李某却说是张无忌自愿汇钱给自己的,是赠与而不是借贷,故也不愿意还这5万元钱。
解 析
此案中,因张无忌直接将款打给赵敏的叔叔李某,如果想打官司,张无忌只能起诉李某,是不能起诉赵敏的。张无忌与李某之间只有汇款凭证而没有欠条,因此法院也难以查明是属于借款关系还是赠与关系,或者还是不当得利的关系。从结果上来说,由于证据不足,孤证难支,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张无忌胜诉,从而无法要回这五万元钱。
如果你遇到如上案例的情况,抑或是男女双方之间的借款情形,这么做对维护的你的权益最保险:
1、最好是有书面凭证,如:欠条,借条等,用以证明双方自愿合意产生借贷法律关系,当然因为中国人好面子的原因,还有借款人一方因情理而不好意思要求对方出示书面文件,可以采取曲线救国的方式,通过手机录音来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形,也可以起到作用
2、支付方式最好是转账支付,如:银行转账,支付宝、微信支付等能够留下痕迹的形式。
3、只有借条,或者是只有银行流水记录是万万不行的。
4、有了书面凭证与实际的借贷流水关系,做最坏的打算,法院一般会支持原告的请求,如对方拒不支付,可凭胜诉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拿到钱。当然,不排除你凭借如此充分地证据与对方谈判,你将案件的不利后果给对方讲清楚,或对方迫于对诉讼的恐惧,在调解阶段就直接将款项支付给你,圆满解决也是很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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